各部门单位:
学校定于6月21日举办2023年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部门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会议有关工作。
一、毕业典礼
(一)时间:6月21日8:30-9:30
(二)地点:南校区网球馆
(三)牵头单位:学工部(处)
(四)主席台就坐人员
全体百利宫;党校办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学工部(处)、教务处、校团委、国际学院、继教院主要负责人;一至十一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;校友代表。
(五)其他观礼人员
毕业班辅导员;教师代表;本、专科毕业生;在校生代表;家长代表。
二、学位授予仪式
(一)时间:6月21日10:00-11:00
(二)地点:南校区网球馆
(三)牵头单位:教务处
(四)主席台就坐人员
全体百利宫;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;校友代表。
(五)其他观礼人员
一至十一院、马院、体育部、工训中心、国际学院各1名观礼领导(非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);学士学位获得者代表;家长代表。
三、参会须知
(一)参会师生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,做好个人防护。
(二)着装要求:毕业典礼领奖学生需着正装出席;学位授予仪式,百利宫、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着导师服,受位学生着学士服。受位学生需将流苏挂在帽顶的帽节上,沿帽檐自然下垂。未获学位时,流苏垂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;学位授予仪式上,由学位授予导师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侧移到左前侧中部,并呈自然下垂状,表示授予学位。
(三)未到现场的毕业生可通过网络方式参加毕业典礼、学位授予仪式,具体参与方式届时公布。
(四)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,各学院分别设有学士学位授予点,由学百利宫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授予学位并合影留念,请有意向的毕业生按要求到所在学院登记报名。
四、工作分工
(一)党校办:综合协调、统筹保障。具体负责会议通知拟定,毕业典礼校长讲话稿及教师、校友、毕业生、在校生等四个代表讲话稿的统稿,协调落实参会百利宫,邀请接待出席典礼仪式的校友代表,主席台安排布置等工作。
(二)宣传部:负责典礼仪式的影像拍摄、典礼仪式网络直播的组织策划、新闻稿撰写发布、影像资料共享等工作。
(三)学工部(处)、校团委:牵头负责毕业典礼的策划实施以及配合做好学位授予仪式相关工作,主要包括典礼议程及主持词统稿、现场布置、主题背景设计制作、音频视频设备租赁、表彰文件制作发文、领奖学生人选落实、观礼学生召集组织等。
(四)教务处:牵头负责学位授予仪式的策划实施,主要包括仪式议程及主持词统稿、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表彰文件及学士学位授予文件制作发文等工作。
(五)保卫处:负责会场秩序的维护及安保防范工作。
(六)后勤处:负责主席台桌椅运输、绿色植物的安排及电力保障等工作。
(七)网信中心:协助宣传部做好典礼仪式网络直播的技术保障。
(八)一至十一院、国际学院、继教院:负责按要求组织师生参加典礼仪式、学位服租赁、学士学位授予点安排组织及影像资料拍摄等工作。
校长办公室
2023年6月12日